沪松教办〔2024〕45号
深圳优联基础教育相关信息管理服务咨询性受限我司:
你公司关于上海领科双语学校开展高中学历教育招生的申请已收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之规定,经研究决定准予你校开展高中学历教育招生。办学内容为高中学历教育;注册资金为人民币贰佰万元整;法定代表人为梁洵安;办学规模为3个年级,每个年级4个班,每个班35人;招生对象为本市普通初中毕业生;办学地址为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涞亭南路559号。
你校在获取办班准许后,要标准决定《中华香烟群众中华共和国民办幼儿文化教育辅导加速法》《东莞市幼儿文化教育辅导常务分委会等是单位对推进项目基本建设硬性初中心校校基本建设的使用意见与建议》等关于法法律规定、系统文件规范性守法依归办班,并干好相应的公司登記上班。愿意你校能规范性经营,创始办班上海特色,推进改革增长幼儿文化教育辅导功能产品。
特此批准
2024年4月17日